D1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D2 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气和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D2.1 0级区域(简称0区,以下类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D2.2 1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D2.3 2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
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D3 部分可燃性气体、蒸气(和空气混合)的引燃危险性表